为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活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推动中文域名和国家顶级域名发展和应用,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近日工信部公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重点详细的强调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责任,对整个域名管理体系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几点:
在域名管理上,意见稿中提出,在境内设立域名根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相应许可。同时对申请设立域名根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申请设立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申请设立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陈述,强化域名安全以及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责任。
至于如何申请,意见稿中也有详细说明,设立域名根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仍由工信部审批,而设立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审批由工信部下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另外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许可有效期为5年。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域名根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根据规定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者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在域名服务上,与此前相比,再次重申域名注册采取实名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要求域名注册申请者提交域名持有者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等域名注册信息。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对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域名注册申请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要求其予以补正。申请者不补正或者提交不真实的域名注册信息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为其提供域名注册服务。
此外,意见稿还首次要求,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也就是在Network Solutions或GoDaddy等注册的域名无法托管在中国境内的服务器上。淘宝、百度、网易、微软、苹果等诸多知名公司的网站域名都注册在国外,由境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从理论上来说,这些网站都将受到影响,将域名转移至境内。